- Mar 30 Wed 2011 14:09
國台辦:兩岸核安交流暢通
- Mar 30 Wed 2011 14:04
東電社長失蹤 遭批愧對員工
- Mar 30 Wed 2011 13:59
油罐車雲林翻覆 臭味瀰漫灑水警戒
- Mar 30 Wed 2011 13:54
40國集會倫敦:格達費須下台
- Mar 30 Wed 2011 13:49
「格達費流亡」換聯軍停火 各國代表共商
- Mar 30 Wed 2011 13:44
高危險性侵犯 擬公布姓名照片
近來屢屢爆發性侵案,特別是許多兇嫌都是累犯,引爆社會公憤,為了回應民怨,內政部與法務部正研擬修法,未來經過法官裁定「有再犯之虞」的性侵更生人,將公佈其照片姓名,但對此,也有人權團體反對,認為這豈不是把性侵犯「逼上梁山」嗎?
雲林國中女學生遭性侵殺害案引起公憤,特別林姓兇嫌是性侵累犯,竟然出獄才一個多月就再犯,對於這類性侵案的高危險更生人,未來可能將修法公佈照片姓名,這項修正案算是��應社會大眾對於性侵累犯的憤怒,但是畢竟牽涉到性侵更生人,以及性侵更生人家屬的人權,因此也有質疑的聲浪。 立委黃偉哲:這樣會不會反而把性侵更生人逼上梁山,我覺得是一個可以考量的點,那如果性侵犯要公佈,是不是所有罪犯都要公佈,那這樣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嗎?」
- Mar 30 Wed 2011 13:39
兒欠3萬 39歲母陪睡抵債
事後反控性侵 債主:婦大我15歲 主動磨蹭
【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縣大溪李姓婦人因兒子欠債三萬元,張姓債主找上門,李婦怕兒子被傷害,提議陪睡抵債,雙方發生性關係。事後,李婦因丈夫知道這件事引發家庭風暴,竟控告張男性侵以自保,檢察官偵辦調查,張男庭上喊冤說是「大他十五歲的李婦,主動抱上來磨蹭,才發生性關係。」認定是李婦主動,將張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 Mar 30 Wed 2011 13:34
孫女落海 旱鴨子阿嬤跳海搶救
- Mar 30 Wed 2011 13:28
電玩弊案不斷 業者爆開店給錢
基隆員警收受業者賄款,涉嫌包庇電玩業者,宛如民國85年爆發的周人蔘案翻版。
電玩業者說,他們每個月會經由白手套來繳交規費,另外還有公關費,一個月最少要花上百萬元,而且從派出所以上的各級警官,甚至檢調單位,都要進行打點。
- Mar 30 Wed 2011 13:23
葉小妹命案 雲縣府提第二波懲處名單
雲林縣莿桐鄉葉姓國中女生不幸慘遭殺害一案,各方究責,基於對性侵犯管理不夠積極,警覺心不足,雲林縣政府繼日前懲處衛生局二名人員,將醫政科長調離主管職務,把約僱承辦人撤職後,再度召開考績會,提出第二波懲處名單。
縣政府考績會開會討論,所提出第二波懲處名單,包括社會處及衛生局共有八名人員遭到記大過或申誡等處分。社會處長(丁彥哲)記大過一次,���會處副處長,以及專員、代理科長和承辦人員等,分別記過一次。衛生局長(吳昭軍)記大過一次,副局長和秘書分別記申誡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