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反駁 沒這回事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王述宏、鄭淑婷、趙靜瑜/綜合報導〕因遭警員過肩摔而一夕成名的檳榔西施顏如憶,昨天被壹週刊報導她「賣淫」,並刊登男客和她「見面」交易過程的照片,但顏如憶在她的無名部落格反駁:「根本沒這回事!��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湯寶隆╱高雄報導】一名拖吊業者因偷「權利車」勒贖被判刑,案子上訴期間還持續犯案,不過他這次改偷雙B百萬名車,為掩人耳目,還以高速公路拖吊車為犯案工具,高市刑大前晚逮人,已有三名被害人出面指認,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還截斷GPS訊號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北市一名駕駛日前行經北宜公路,遇上兩台違規跨越雙黃線的大貨車,一台貨車司機狂按喇叭15秒強行超車,另一台則加裝警用蜂鳴器,讓用路人以為是救護車趕緊靠邊讓行,警方表示將針對兩名貨車駕駛,依法開罰。

大白天,一名轎車開在北宜公路時,後方突然傳出喇叭聲,只見一台貨車跨越雙黃線,行駛對向車道,違規超車,還猛按喇叭15秒,要其他車輛趕緊讓路,沒想到竟然是一台貨車,但還不只這樣,10秒鐘後,後方響起警笛聲,駕駛以為有救護車經過,趕緊靠邊,沒想到後頭又是台大貨車,再度違規超車,被連超兩次的轎車駕駛當場傻眼。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空頭公司詐騙的觸手已伸向國外廠商!

刑事局國際科和新竹市警方,破獲一個專門詐騙國外貿易商的集團,初步統計,這個集團利用人頭公司,一年內共騙取義大利南韓匈牙利等7個國家的廠商,獲利超過1000多萬元,主嫌童寶麟等6人被捕,警方懷疑有更多國外廠商被騙。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7日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表示,大陸網路女作家趙星因去年來台行程變更未報備,且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基於完備事前審核機制,為符法制規定,處以1年內不予許可處分。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組長李臨鳳表示,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從事商務訪問、商務考察、商務會議、演講、參加商展及參觀商展者,由主管機關依活動行程予以增加5天在台停留期間。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到底是「九」還是「狗」?宜蘭縣葉姓婦人用台語指稱姪兒是「四尺九」,檢方認為是「狗」而非「九」有貶抑人格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專家提出台語「十五兩三錢」意指不足一斤的台語用法,認為葉婦講的是四尺「九」,只是暗諷姪子沒有擔當、不是堂堂五尺以上男子漢而已。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老闆不在,就是員工的天下嗎?嘉義一家投注站的女員工,利用上班的二個小時,瘋狂的下注五分鐘開獎一次的賓果遊戲,而且還是加倍的下注,自己投注站的額度下完了,還向別的投注站借,二個小時就輸掉118萬後落跑,讓老闆損失慘重。

投注站的老闆夫婦跑到警局報案,老闆娘比手劃腳的解釋,被自家員工坑了,隨後這名女員工也被警方傳喚到案,她知道事鬧大了,傷神的趴在桌上,原來女員工利用5月27號,下午3到5點的上班時間,瘋狂下注五分鐘開獎一次的賓果遊戲,短短二個小時就賭掉118萬。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未加大加寬樓梯扶手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70歲婦人陳黃美玉從屈臣氏瑞芳店二樓與一樓間轉彎處的扇形樓梯摔落,摔斷鎖骨。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轉彎處是扇形樓梯可踏足區域較窄的一側,屈臣氏未加大、加寬樓梯扶手,讓消費者與扇形樓梯最窄處保持較遠距離,要負過失責任,判賠陳婦20萬2691元。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為被員警取締過肩摔一夕爆紅的檳榔西施顏如憶,本來打算進入演藝圈,卻突然消失,現在被周刊爆料,她不賣檳榔,在新竹從事性交易,成了竹科許多工程師的最愛,其中有一名竹科男子還在她身上花了40萬元。

留著長髮、身材高挑,長相十分清秀的就是顏如憶,去年四月和員發生衝突遭到過肩摔,整個過程全被拍下,讓她成了當時新聞最轟動的人物,但如今她卻被爆料成了賣淫女。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永靖鄉男子林朝祥去年10月間以言語騷擾經營廣東粥店的女老闆魏淑玲,遭冷言回拒後,竟對魏女比出中指並大罵「破麻」,遭法院依公然侮辱判處拘役25天,事後林某又接受媒體採訪談官司案,魏女認為自己再遭傷害,怒提民事賠償,彰化地院8日判決林某要賠6萬元,還需在自由時報等兩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地院判決指出,59歲的林某多次口頭騷擾魏女,已讓魏女��當困擾,去年10月中旬晚間7點多,林某又跑到店裡以言語騷擾魏女,魏女冷漠對待,林某惱羞成怒下,大罵魏女「破麻」,還朝魏女比出中指手勢,魏女怒告林某妨害名譽,但林某否認犯行,辯稱比中指是要用開玩笑的方式向魏女買一碗粥,但說法不被採信,已遭地院刑事法庭判處拘役25日。

ingram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