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15 Mon 2011 14:02
為收費狂按鈴 婦無罪
- Aug 15 Mon 2011 13:57
大陸著名太極美女「馬暢」不幸車禍過世
中新社報導,著名的「陳氏太極拳」第十三代傳人之一,在大陸有「太極美女」之稱的拳師「馬暢」,不幸在日前車禍過世。得年才25歲。
報導說,馬暢的父親,也是大陸知名的職業太極拳師「馬國相」,日前證實,馬暢是八月十二號晚間,在江西南昌進行完一次演出活動,準備返回住處時,不幸發生車禍而過世。
- Aug 15 Mon 2011 13:52
抗癌勇士站出來 揪團騎車環台
- Aug 15 Mon 2011 13:47
「小惠」險遭性侵 也是廖泰余幹的
中國時報【鮮明/台中報導】
「東海之狼」廖泰余落網後,坦承犯下五起性侵案,包括女大生「小惠」遭性侵未遂案。不過,由於當時性侵仍是告訴乃論罪,多數被害人目前已嫁為人婦,表明不願再出面提告,以免讓家人得知,遭到二次傷害,令警方感到十分棘手。
- Aug 15 Mon 2011 13:41
十億捐款 議員批蘇治芬、轟台塑
- Aug 15 Mon 2011 13:36
恆春搶孤馬總統啟炮 競賽激烈
- Aug 15 Mon 2011 13:31
怪事 法院公證結婚沒效力戶政登記才算數
民法在民國97年5月23號修正生效,民眾結婚從公開儀式改為登記制,新人結婚也從過去到法院公證,改為直接到戶政單位登記。因為到法院公證結婚還是不具效力,仍然必需到戶政單位登記才算數。但有新人還是希望前往法院公證,尤其結婚證書上,蓋有法院的官防,感覺比較正式。苗栗地院院長(溫耀源)認為公證結婚是司法便民措施,應修法改為公證後,通知戶政單位登記即可。(彭清仁報導)
苗栗地院院長溫耀源指出,法院通常是判決離婚有效與否的唯一機關,但諷刺的是,到法院公證結婚,在現行的制度上居然是無效的;也形成離婚判決有效,但公證結婚無效的奇怪情形。溫耀源院長也建議修法,修法增列民法第982條第2項「於法院公證結婚者,其效力自公證時生效,並由法院公證處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才能真正的便民。有民眾一時不察,前往法院公證結婚後,以為已完成婚姻手續,最後才發現根本是﹂莊孝維」,公證完後還是要去登記。
- Aug 15 Mon 2011 13:26
通勤行搶 毒蟲變裝露餡
- Aug 15 Mon 2011 13:21
暗收10億 雲林6鄉鎮 今向縣府抗議
- Aug 15 Mon 2011 13:16
帶槍來 女警當客人「不好意思」
元首安全,防護要做到滴水不露,可以想見這樣的國安演練,應該是非常嚴謹的,但是來看這漏網鏡頭,女警盤查到友人帶槍,竟還跟嫌犯說「不好意思」,客氣過了頭。另外警車飆速耍帥,差點對撞,還有特勤人員,槍卻卡在口袋裡,連掏三次,掏不出來。
女警:「先生不好意思,可以麻煩你把包包打開。」總統來現場,照例得打開包包檢查,不過這位女警啊,妳會不會太客氣了一點。女警:「發現疑似槍枝物品,先生不好意思,你帶這個進場要做什麼?」什麼!一把槍躺在包包裡,還在那邊客客氣氣,查到槍早就該壓制了,還在這邊慢慢等。女警:「這部分你可能已經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我們要請你到派出所做查驗跟說明,可以麻煩請他到派出所做說明,那麻煩你東西收一下。」好笑的來了,這個帶槍的先生被帶回派出所,還不忘把飲料收回包包裡,沒辦法保持整潔很重要,這張桌子下個演員還要用。